2019年01月07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我国民营演艺机构面广量多,富有大量民间文化的原生态基因,也正是因为这些特点,它们自然而然地承担了基层文化演艺的传承与发展工作。这些民营演艺机构不仅是文化传承最基础和最广泛的力量,同时也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
据笔者调查,当前我国小规模驻场演出、民营专业剧场的人员规模在20人至40人,由于观众量小,对演出质量要求相对较高,演员成本较高,通常有一部分固定演员和一部分兼职演员;小型民营艺术团的人员规模多在30人至60人。其中,多数团队为业余剧团,没有固定演员,演员随机召集,这些演员的第一身份多为农民、工人或其他职业人员,表演只是他们的业余爱好,剧团将演出所得在扣除基本成本后分配给演员;大型演艺团队的人员规模多在300人至800人,运作较好的团队,固定演员占比10%到20%,其余均为群众演员或专业院校学生,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演出成本,也有利于与艺术院校共同培养新人。
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些民营演艺机构的营收情况,笔者走访了一些民营演艺机构的相关负责人。据了解,小型民营艺术团年营收多在100万元到600万元之间,成本控制合理及回款到位的团队可以做到微利;大型演艺机构的项目营收则在上千万元,有的甚至过亿元,但是因为运营成本、财务成本、资产折旧、土地费用等支出较多,大型演艺项目能够真正营利的也并不多,只有少数项目,借由企业的IP优势、区位优势等取得了成功。另外,对于小规模驻场演出、专业剧场来说,品牌IP的培育十分重要,像老舍茶馆、德云社等,如今都已经成了知名品牌,对消费者吸引力强,营利也就自然不在话下。
2018年8月和9月,文化和旅游部分别组织了“全国民营文艺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和“全国民营艺术院团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希望借助培训班,为全国各地民营演艺机构、文旅管理公司等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并提升参训学员的相关业务能力。笔者在参加培训过程中,通过与同行互相交流和研讨,对当下我国民营演艺机构的发展情况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同时汇集多方意见,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进行了思考,并希望提供一些意见及建议。
笔者进行了相关统计,当前我国有约1.8万家民营演艺机构,促进如此数量级的企业或团队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一套规范化的管理办法,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民营演艺机构具有准市场化的特点,行业协会的引导和推动能够直接调动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因此,应行业发展需求,笔者认为成立国家、省、市三级行业管理协会十分必要。作为非营利性机构,行业管理协会可以充分承担起为政府和市场之间搭建平台、协助演艺机构维权等职能。
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演艺机构、演艺项目发展定位不同,因此要“对症下药”。对于小规模的民营演艺机构来说,可以跨界与茶馆、博物馆、酒店等其他服务行业融合发展,从而形成小型休闲综合体,在增加市场吸引力的同时,还可适当地降低风险;大型演艺项目吸引力强、对城市或景区品牌IP的塑造和提升有帮助,但是前期投入及运营成本均较高,多数旅游景区淡旺季现象明显,因此在考虑设置大中型演艺项目之前,需要对旅游城市或景区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可以考虑设置推广大中型演艺项目。
优秀的演艺人才是民营演艺机构立足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许多民间文化传承人并没有加入艺术团或演艺机构的机会,只是凭借自身的力量在传播文化,对于这些传承人,政府或行业协会应为其建档立库,帮助其对接演艺机构,同时定期组织培训,提供必要的传承和交流场所。在条件允许时,可采取网络直播、虚拟现实等新技术记录传播他们的节目和背后所承载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