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文化产业作为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现代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形态,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类型和经济类型。它既是在消费社会、大众流行文化催生下的当代文化的主要表征形态,也是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经济和产业发展更高层面的核心业态。固守传统文化发展观,不将文化置于现代经济、现代市场、现代金融的发展逻辑之中,或以19世纪以来形成的西方经济学逻辑、商业市场逻辑来推演文化产业这样一种特色经济类型,忽视文化自身的独特发展规律,都不利于全面、客观、准确地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
我国文化产业经过十余年发展,走出一条政策推动、强化管理、有限市场的中国特色发展道路。
探索产业融合新路
我国依托深厚的文明传统和文化生活传统、强大的内需和产业转型升级刚需、互联网弯道超车的发展能力和全球最大的网民资源,有望在诸多核心领域实现突围。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具有重要意义,吹响了我国文化产业与农业、旅游、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号角。这也是我国文化产业融入国民经济大循环,依托文化创意力、审美力、设计服务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附加值,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相关产业赋能的重大决策。尽管这样的融合发展会模糊和削弱文化产业的统计标准,但对于文化产业的价值意义增量、发展路径探索的意义不可估量。
目前,产业融合最大的突破点是需要建立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业态与实业产业之间的合作制度与交易结构,改变文化创意、设计服务被动出卖创意,获得低额创意价值回报和承担过度创意价值被窃用风险的局面,真正激发双方“联姻”的积极性。
进行互联网突围
近20年来,我国在互联网发展尤其在移动互联网发展后强势崛起,依托自身的人口红利和网民优势,催生了腾讯集团、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商城等一批互联网集团。
以腾讯、优酷、爱奇艺为代表的生态平台,为年轻的文艺创作者释放了创作能量,带来了全新的自由创作空间。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等互联网泛娱乐产业迅速崛起,快手、抖音及各类直播平台火爆。年轻的网络原住民在互联网构建的虚拟世界里,实现了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的生态闭环,文化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反馈及时,边界日益模糊。
同时,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依托自身网络基础设施优势,各类网络文学、网络影视作品向东南亚、非洲等地区外溢,产生了很大的商业价值和跨文化传播效果,走出了一条文化产业的互联网突围之路。目前,如何加强互联网内容监管、提升互联网文化内容品质、保留互联网文化创造活力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和制度设计成为当务之急。
艺术化生活方式推动文化发展
以美国为代表,西方国家处于垄断地位的文化产业往往属于现代文化传媒与娱乐产业,包括影视、动漫、游戏、主题乐园等全产业链,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在现代文化传媒和娱乐产业方面一直处于追赶局面。
但我国传统文化市场基数大、民众基础深厚,传统文化蕴含了强大的文化休闲基因。在我国文化中,“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是一种怡然自乐,以文化、艺术修身、修心,怡养心性的传统,如文人书房、茶道、香道、花道、陶瓷等,其背后孕育的是巨大的、可开发的艺术化生活方式的文化产业链,我国完全可以探索出这样一条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型文化产业道路。
尊重文化多样性机遇
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颁布,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长期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文化霸权主义的一次冲击,尊重文化多样性,尊重各国自身的文化传统,在文化交流中求同存异,互学互鉴,越来越符合更多希望保护本国文化传统,追求文化多样性的国家的需求。
我国“一带一路”的倡议获得了全球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在某种意义上将为我国与这些国家一起突破欧美主流文化话语权的围剿,通过精耕细作,找到共同的文化记忆、文化基因,开展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开展区域性文化合作,建立区域性文化合作机制、策略提供了机遇,也有望为我国文化的对外贸易与传播避开主流的欧美成熟文化市场,抢占新兴国家的成长型文化市场带来新的市场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