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8日 来源: 中国文化报
近年来,“互联网+”“文化+”等成为人们热衷讨论的名词,加上政策支持和资本投入,文创企业异军突起,互联网与文创产业的联手也成为必然趋势。
在近日举办的“互联网+背景下文创产业的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来自商界和文化界等10余位嘉宾,围绕如何利用“互联网+”的背景实现文创产业创新发展这一议题展开讨论。
文创产业需与互联网强强联合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介绍,在联合国教科文卫最新发布的文化创意产业全球地图显示,全球的文化创意产业平均每年创造的产值是2.25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3%,超过了全球电信业产值的1.5万亿美元。同时,地图还显示,全球参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员工有3000万人,占全球工作人口的1%,其提供的工作岗位数量超过了欧洲、美国、日本三地汽车工作岗位的总和。
“据我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是25829亿元,相比2003年增长了21%,年均增长率已超过10%。“这比目前国家GDP的增长率高。”中国文化产业协会秘书长金鹏说。
在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现状下,促进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相结合不仅可以推动文创产业转型升级,既改变文创产业的生产、创作、体验和消费的模式,还可以促进文化与金融、传统制造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极大地扩大了文创产业的应用领域和应用深度。同时还提供了非常便捷的国际市场消费渠道,帮助我们国家的文化进行前所未有的输出和变现。
“随着我国新兴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较快发展,跨界融合已经成为文化产业最明显的特征,网络、数字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深刻地改变了我们获取知识、传递信息和消费文化的渠道和方式,给我们的新兴文化业态和新的创作方式提供了广博的空间。”金鹏说。
“互联网+”背景下的产业问题
我国看似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也面临着诸多问题。“轻、薄、小、弱”,产业规模不够大,产业布局较为分散,产业竞争力不强,原创能力尚弱等都是目前文化产业亟需解决的问题。据伦敦经济院研究结果表明,全球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内容中,来自中国的原创内容仅占2.5%左右,而西方发达国家原创内容占总体比率的80%以上。
人民政协报社副社长、人民政协网执行董事王相伟说:“我国文化产业还存在着文化产品和文化市场不够发达,文化人才市场发展滞后的问题。现如今,有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龙头企业与知名品牌较少。同时,不少创意产业主体和企业并未深入理解互联网生态和模式,也并未形成符合自身产业定位的商业模式和价值链等。”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国家知识产权原副局长李玉光认为,“互联网+文创产业”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其中联系最密切版权除了线下的文创传统版权,还包括网络数字版权。暴露的版权问题包括:首先,直接侵权问题严重。在“互联网+”环境下,人们要从网上复制或使用他人的创意变得非常容易。其次,“互联网+”环境下存在抢注行为。再次,许多企业版权保护意识较弱,也不明白其中蕴含的利润。互联网技术使运行模式和平台不断增多更新,导致很多企业不会保护自己。最后,网上版权交易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不能满足交易本身的发展需求。
“互联网+文创产业”成果与未来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认为:“‘互联网+’是前沿的状态,有了全球互联网和移动互联,便同时拥有机遇和挑战,文化创意产业也需要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互联网+’有足够广阔的市场支撑。2015年,全国居民文化消费比2013年增长了30%,超过社会消费支出的平均水平。可以看出,近几年在‘互联网+’迅猛发展驱使下,文创产业也得到了极大地发展与提升。”金鹏说。
面对“互联网+”背景下文创产业取得的不俗成果,有专家指出,未来5年,我国文化产业将成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其增长比例至少每年要达到15%以上。
王相伟认为,我国文化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巨变,传统文化的转型已迫在眉睫,互联网企业正在主导文创产业并购和资源整合。在“互联网+”的网络新思维指引下,围绕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发展现状,互联网思维正为中国文化产业提供前所未有的巨大机遇。